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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阅档案指南:

2007-04-20 09:06:41来源:

查阅档案指南

馆址:广东省清新县太和镇府前路3号清新县档案馆

邮政编码:511800

查档服务热线:(0763)5827201

传真号码:(0763)5814521

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00-11:30、下午2:30-5:30

服务项目:查档咨询、文档复制、文档摘录、出具档案证明等。

服务对象和条件:外单位借阅档案、资料者,必须持借阅单位的介绍信(注明查阅档案范围、内容、时间)。中国公民和组织持有效介绍信或工作证、身份证、回乡证等合法证明,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;外国人或外籍华人持本人有效证件(护照或在华人机构工作证明等),经档案馆同意,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;利用未开放的档案,须持组织介绍信经档案馆批准,并必须遵守国家保密规定,档案、资料不得外借。
    查阅档案注意事项:

1、借阅者要确保档案、资料的安全,严禁撕毁、折叠、污损、拆散、抽出或剪载档案、资料,不准在文件资料上划线、圈点、打叉、涂改、阅览档案资料时严禁抽烟、喝水、吃食物。

2、阅者摘录档案材料,需经档案工作人员同意;复印、拍摄档案资料,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填写登记表;经批准摘录、复印的档案材料须加盖档案摘录、复印专用印章才能带出档案馆,档案材料用完退回档案馆处理。

3、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,未经档案部门负责人同意或上级主管机关的直接授权和批准,均无权公布档案。

4、借阅者要在阅览室阅览档案,不准把档案材料带出阅览室外或私下自行交换阅读。

5、借阅档案人员利用工作结束后,应主动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,及时把利用情况反馈给档案馆。

6、凡违反借阅有关规定,造成损失者,按照《档案法》及《档案法实施办法》的有关条款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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